歡迎來到由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所經營之24Popcorn平台,成為我們的尊貴會員,並使用各項的服務;為了保障您的權益,請於註冊成為 24Popcorn平台會員並開始使用24Popcorn平台各項服務前,詳細閱讀本「會員使用合約書」所有的合約內容。
由於本「會員使用合約書」可能會有進行合約內容變更,為了保障所有會員的權益,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將於本「會員使用合約書」內容進行變更時,當會員須使用24Popcorn平台各項服務前,進行重新確認動作。
會員進行確認動作前,得審閱本「會員使用合約書」全部條款內容,當會員按下【我同意】之按鍵時,表示會員已經詳細審閱並瞭解本「會員使用合約書」的所有條款,並願意完全遵守本「會員使用合約書」與24Popcorn平台相關之管理規章、規則;如會員不願意接受本「會員使用合約書」,請勿點選【我同意】之按鍵。
壹、法定代理人同意之規定:
- 一、24Popcorn平台服務之申請,若會員為無行為能力人(如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滿七歲但未滿二十歲),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 二、為促進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並保障其相關權益,會員瞭解24Popcorn平台之服務屬於「電腦軟體分級辦法」分類標準下之「輔導十五歲級」以下之標準。一旦會員按下【我同意】之按鍵,即推定會員已符合相關法令對使用本級別之服務的年齡要求。
貳、合約書適用之範圍:
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提供會員24Popcorn平台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雙方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會員使用合約書」條款約定之。
叁、合約之內容:
以下視為本「會員使用合約書」之一部分,與本「會員使用合約書」具有相同之效力:
- 一、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有關24Popcorn平台服務之廣告、公告、活動規定或宣傳內容。
- 二、24Popcorn平台管理規則、規章。前項合約內容相互間若有衝突者,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應為會員做有利之解釋。
肆、名詞定義:
以下之名詞定義適用於本「會員使用合約書」及24Popcorn平台服務管理規則:
- 一、線上遊戲:係指由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所架設之網路伺服器,會員透過網際網路連線進入,並得與其他不特定之多數人同時連線進行遊戲之軟體。
- 二、遊戲網站:係指由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為提供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亦包括提本服務所需之各項設備,包括但不限於伺服器。
- 三、遊戲管理規則:係指由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訂立,專門提供為規範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進行方式之規則,與本「會員使用合約書」具有相同效力者。
- 四、遊戲歷程:係指自會員登入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起,至登出遊戲服務時止,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可得提供之電磁記錄。
- 五、儲值:係指會員預付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之金額,兌換為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的遊戲點數後,得再以遊戲點數使用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
- 六、外掛程式:係指非由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提供,但可以影響或改變24Popcorn平台各項遊戲服務 (包括但不限於遊戲運作、進行及營運等)為目的之程式。
- 七、程式漏洞(BUG):係指非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提供24Popcorn平台各項遊戲服務程式時,所預見或規劃之遊戲呈現方式、操作模式或所表現之遊戲結果。
- 八、遊戲管理員(簡稱GM):由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所聘僱,擔任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進行之順暢、公平,與提供24Popcor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操作問題解答或其他客戶服務相關事項之人員。
- 九、禁言處分:係指暫停會員於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內(包括但不限於聊天室等)一定時間內輸入文字顯示之權利。
- 十、暱稱:係指會員於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中自行設定的虛擬角色名字。
- 十一、遊戲點數:係指會員以現金、信用卡刷卡、虛擬通路(包括但不限於電信小額付費、銀行WebATM等)付費方式,向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授權之銷售通路購買之點數;但不包含以點數或虛擬遊戲幣購買之虛擬商品,亦不包含免費或贈送的點數。
- 十二、遊戲套件:係指24Popcorn平台遊戲服務提供之產品包,但不包含點數卡。
- 十三、必要成本:係指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提供會員24Popcorn平台遊戲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所須支出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使用費用、通路業者服務費用、手續費用、郵資/匯票費用。
伍、會員解除本「會員使用合約書」規定:
會員得於開始遊戲後七日內,以電子郵件或書面告知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解除本「會員使用合約書」,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 一、未使用儲值點數:會員得就未使用之儲值點數,向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請求退費。
- 二、已使用儲值點數:會員得就已使用之儲值點數,並於扣除贈送點數後,向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請求退費。
陸、計費標準之變更及其通知相關規定:
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各項費用收費標準詳如公告之費率表(請詳閱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網站相關網頁)。
- 一、費率調整時,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應於調整生效日起三十日前,於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網站中發佈公告,通知會員進行調整。
- 二、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會員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網站中登錄之儲值應依舊費率計收。
柒、本遊戲應載明之資訊:
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應於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網站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 一、依電腦軟體分級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用之年齡層。
- 二、使用本服務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 三、第八條第一項所列之退費權利。
- 四、無提供安全裝置者。
捌、遊戲套件與軟體之退費:
- 一、會員得於購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套件或付費下載相關軟體後七日內,持遊戲套件產品包向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或為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經銷本服務遊戲套件之業者,請求退費。
- 二、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或為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經銷本服務遊戲套件之業者應依會員之請求立即退費。
玖、本「會員使用合約書」之生效:
- 一、會員於本「會員使用合約書」審閱期過後初次註冊帳號,進入顯示本使用者合約書條款之網頁,並按【我同意】之按鍵後,即推定會員同意本「會員使用合約書」條款之規定。
- 二、本「會員使用合約書」若任何一條經管轄法院判定無效,不影響其他合約之效力。
拾、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 一、會員於24Popcorn平台註冊程序中應自行設定一組帳號及密碼,經24Popcorn平台核對確認後,即設定該組帳號及密碼予會員使用;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後,即不得變更,且僅供設定帳號之會員使用,不得將該組帳號、密碼轉讓、交付、揭露或出借予第三人,如因而產生糾紛,由會員自行負責。
- 二、會員就設定之密碼,需於24Popcorn平台提供之修改機制方得進行變更。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人員(包括但不限於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等)絕不會主動詢問會員之密碼。
- 三、會員需就24Popcorn平台設定之帳號及密碼的保管負全責,如因保管不周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由會員自行負責。
拾壹、帳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
- 一、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會員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
- 二、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接獲會員通知,或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通知會員後,經會員確認有前述情事,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會員。
- 三、前項情形,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應返還會員已被系統扣除之儲值,或補償相當於被系統所扣除之儲值價值之費用;但可歸責於會員者,不在此限。
拾貳、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 一、會員如發現24Popcorn平台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時,應立即通知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查證,經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查證會員之個人身分無誤後,應立即暫時凍結該組帳號,並暫時限制相關遊戲服務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
- 二、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應於暫時限制遊戲服務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持有前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會員,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之限制。
- 三、持有第一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不同意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前項之處理,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 四、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依第一項規定限制會員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不得向會員收取費用。
- 五、會員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或其他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拾叁、24Popcorn平台遊戲服務提供之遊戲歷程保存期限、查詢方式及費用:
- 一、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應保存會員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三十天,以供會員查詢。如逾電磁記錄保存期限三十天者,恕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無法受理會員之查詢申請。
- 二、會員得以書面、網路至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之客服中心申請調閱會員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份証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酌收查詢費用為新台幣壹佰元由會員負擔。
- 三、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接獲會員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會員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拾肆、24Popcorn平台遊戲服務電磁紀錄:
本服務之所有電磁紀錄均屬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所有,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應維持會員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
- 一、會員對於前項電磁記錄有支配之權利,並得依遊戲設定耗用或使用至設定期限或條件屆至或遊戲服務終止時為止,不得有任何擁有權或其他財產權益。
- 二、會員同意不得轉讓、約定出售或交易任何帳號或電磁紀錄,違反者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將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會員解約並回收處理。
拾伍、連線品質:
- 一、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各項系統設備因預先計畫所需之系統維護停機,應於三日前於24Popcorn平台遊戲服務網站中公告,且於會員登入時通知,並於遊戲進行中發佈停機訊息。
- 二、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的情形。如因而致不能提供會員服務時,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應返還會員已被扣除之儲值,或免收相當之遊戲費用,或遞延會員得使用本服務之時間。
拾陸、系統安全、程式漏洞:
- 一、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應依本「會員使用合約書」之規定,負有於提供24Popcorn平台遊戲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之責任。
- 二、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應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 三、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會員損害時,應依會員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能證明其無過失時,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 四、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不得向會員收取費用。
- 五、因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程式漏洞致會員受損時,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應依會員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拾柒、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管理規則:
- 一、為確保遊戲進行之秩序,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應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會員應遵守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遊戲管理規則之變更應依第拾玖條之程序為之。
- 二、遊戲管理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 1.抵觸本「會員使用合約書」之規定。
- 2.剝奪或限制會員之合約上權利;但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依本「會員使用合約書」第拾捌條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拾捌、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 一、除本「會員使用合約書」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會員於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應於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網站或遊戲進行中公告;經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會員之遊戲使用權利。
- 二、除構成本「會員使用合約書」終止事由外,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依遊戲管理規則對會員所為之處置,不得影響會員依本「會員使用合約書」應享之權利。
拾玖、合約之變更:
- 一、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修改本「會員使用合約書」時,應於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網站公告之,並於會員使用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各項服務前,進行重新確認動作。
- 二、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其契約之變更無效。
貳拾、合約之終止及退費:
- 一、會員得隨時以書面通知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終止本「會員使用合約書」。
- 二、本「會員使用合約書」終止時,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於扣除必要成本與儲值後贈送予會員的點數後,應於會員完成退費申請程序後開始起算三十日內,以匯款方式退還會員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
- 三、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以會員留下之通訊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市內電話號碼、手機門號及電子郵件等)通知會員後,得立即終止本「會員使用合約書」:
- 1.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 2.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 3.經司法機關查獲或查證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疑似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 4.會員於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網站或透過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進行、揭露、公開以有價物品及金錢與其他人進行本服務各類虛擬貨幣或虛擬物品之交易、買賣、 交換、轉讓、其他類似行為或廣告性宣傳。
- 5.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或其他本「會員使用合約書」內容之任一規定,而經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認定屬情節重大者。
- 6.以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或類似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之名義使用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服務者。
- 四、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應對會員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貳拾壹、退費標準:
- 一、會員於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授權之銷售通路購買點數及遊戲商品後提出退費申請:
- 1.會員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含)內須持購買發票及完整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商品逕向當時購買之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授權銷售通路申請退費。
- 2.會員於購買或取得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商品滿七日後,不得再向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及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授權之銷售通路請求退費,且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及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授權之銷售通路有權拒絕會員之退費要求。
- 二、會員於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虛擬通路購買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商品後七日(含)內提出退費申請,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將於三十日內取消交易,並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掛號寄發支票或匯款方式退還會員全額之儲值或遊戲費用。
- 三、會員於購買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商品七日後或七日(含)內曾進行過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在會員未動用或販賣任何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內虛擬商品之情形下,得隨時向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提出申請退費;若會員已使用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商品之情形,則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有權於扣除相關服務商品價額及成本後,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掛號寄發支票或匯款方式退還予會員。
貳拾貳、個人資料保障:
- 一、關於會員個人資料之保護,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 二、會員同意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於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進行相關活動時,可透過E-mail、簡訊及電話通知。
貳拾叁、個人資料:
- 一、會員申請使用24Popcorn平台提供之遊戲各項服務,應於24Popcorn平台登錄完整、詳實、真實且為符合身分證明文件之個人資料,會員所登錄之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時,應隨時更正之。
- 二、除依法律規定或相關主管機關要求外,未經會員同意時,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不得任意出售、交換、出租或公開會員的姓名、地址、電子郵件信箱,以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訊。
- 三、會員同意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得就會員之個人資料作成會員統計資料。如該統計資料不涉及揭露會員之個人身份,會員同意並允許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為任何合法公開之使用。
- 四、於下列情形發生時,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得依法公開會員之個人資訊或遊戲歷程:
- 1.因應法令及相關主管機關之要求。
- 2.為保障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之財產及權益。
- 3.在緊急情況下為保障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會員或公眾人身安全時。
貳拾肆、申訴權利:
- 一、會員不滿意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提供之線上遊戲各項服務品質,或對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認同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利用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提供之客服信箱提出申訴。
- 二、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應於接獲申訴後,於十五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
貳拾伍、智慧財產權:
24Popcorn平台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會員及其他人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
貳拾陸、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 一、本合約與相關遊戲管理規則之解釋及適用,以及會員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晶赫數位行銷有限公司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 二、因本使用合約所生糾紛,若有訴訟必要,雙方合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三、前項約定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